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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时间:2024-05-12 08:56:43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1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濮阳中元力通石油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放射源测井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濮阳中元力通石油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濮阳中元力通石油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拟在轮台县、库车市境内开展放射源测井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业务,拟使用2枚241Am-Be(Ⅱ、Ⅳ类),3枚137Cs(Ⅳ、Ⅴ类)开展放射源测井工作以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或131Ba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工作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石油测井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或131Ba,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放射性同位素131I或131Ba产生γ射线、操作释放器过程中产生表面污染、测井后产生的废口罩、手套、棉纱等放射性固体废物以及131I或131Ba衰变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2)石油测井用放射源测井工作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是密封放射源衰变产生的中子、γ射线、空气在强辐射照射下电离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以及放射源退役时产生废旧放射源。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118-2020)要求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应当具备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误照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3)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辐射防护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落实国家有关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规定,建立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

  (5)做好突发辐射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

  (报批公示稿)濮阳中元力通石油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放射源测井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项目

  2

  红其拉甫口岸搬迁建设项目(一期)H986车辆检查装置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区县红其拉甫口岸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的H986查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海关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红其拉甫口岸搬迁建设项目(一期)H986查验区新建一座扫描大厅,并搬迁使用1套MB1215BS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属于II类射线装置,该检查系统最大能量为交替双能6 MeV/3MeV。

  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辐照系统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拟采取的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

  一、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要求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应当具备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误照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本项目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约束限值,取0.1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限值。

  三、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辐射防护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落实国家有关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规定,建立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

  五、做好突发辐射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

  红其拉甫口岸搬迁建设项目(一期)H986车辆检查装置(公示稿)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fshpnpz/202405/e819139a4a654313b7fc909b8c82d6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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