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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关于松原市宁江区松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2-09

时间:2024-12-10 21:31:0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松原市宁江区松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7020050)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松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张大学

  三、住所: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八家子村

  四、经营设施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八家子村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清洗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071-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年经营规模4000吨;HW11精(蒸)馏残渣中252-002-11、252-005-11、252-004-11、309-001-11、451-003-11、451-001-11、261-020-11、261-106-11、261-012-11、261-100-11、261-130-11、261-013-11、261-116-11、261-019-11、900-013-11,年经营规模13500吨;HW39含酚废物中261-070-39、261-071-39,年经营规模12000吨。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油废塑料包装物),年经营规模500吨。

  七、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1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tzgg/202412/t20241209_3328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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